后世的人自从上学开始,所学到的知识,都在说西方是一个商业社会,商业社会也似乎成了现代社会的代名词。
确实,西方人的商业文化浓厚,以自由市场,股份制公司为代表的文化,甚至已经被公认为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但显然商业的出现,要比商业社会要早很多,商业跟农业,游牧在人类历史上几乎是同时出现的。
那么西方人是什么时候进入商业社会的呢?很多人不假思索的认为西方自古就是yield商业社会,而中国自古是一个农业社会,理论说的还头头是道,比如西方自古以来就重视贸易,没有一个国家离得开贸易。
事实上,西方进入现代社会,最早应该是从荷兰开始的。学习商业学科的学生,往往会学到16世纪荷兰船长巴伦支的故事,巴伦支的船搁浅到了北极圈附近的一个岛屿,他们在哪里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大多数人冻死,可是他们就是没动客户委托的货物,而这些货物中,还有能救他们性命的火柴和药品。第二年开春,他们将这些货物完好无损的运到了客户手中。
经济和商业类教材以这个事例说明,在16世纪的荷兰,已经出现了信托的基础,荷兰人已经诚信到可以让投资人放心的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陌生人去经营的程度,于是当然也就有可以放心的将自己的钱交给别人去经营,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荷兰成立了。
这个故事本身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他确实说明了一个道理。但以朱敬伦的理解,这完全是在扯淡,姑且认为巴伦是的事件是真的,朱敬伦也绝对不相信,16世纪的荷兰人,全都能做到这种程度。即便到了21世纪,朱敬伦也敢保证,西方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选择用药品救命,人到死的时候,谁还管其他呢。
所以说这只是一个特例,相似的故事你可以在任何文化中找到,比如晋商中流传许多隔了好多代之后,人家的后人来取回当年祖先存在晋商票号的银子之类的故事,恐怕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故事都是编出来来宣传自己的诚信的广告,荷兰人的故事恐怕也是这样。
但是16世纪,荷兰人确实是一个商业社会不假,整个国家大部分人依靠商业贸易为生,也出现了股份制公司。
英国给鴉片战争找的遮羞布,贸易自由权力,也是荷兰人提出来的。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全世界做生意,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当时的两个海洋霸主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商业垄断,他们的商业垄断有教皇背书的合法性,于是荷兰人到处宣扬贸易自由理论,认为教皇将全世界分割给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是非法的,他们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等哲人的理论中,找到贸易是人的自然权力等依据,为此荷兰人大肆呼吁他们有权力在西葡两国的殖民地进行贸易,两国不能禁止。
荷兰人显然是第一个商业社会国家,特征并不是他们对贸易有多么依赖,没有贸易就活不下去,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就是根植在商业上的,他们提出的思想也都是为商业服务的,商业文化才是一个国家是不是商业社会的决定因素。
大航海时代之后,荷兰人的商业文化在整个欧洲扩张,欧洲人渐渐接受了贸易自由的理念。贸易自由是一个政治学概念,跟自由贸易不是一回事。贸易自由是一种权力,自由贸易往往指的是英国推广的低税率,顾虑贸易的政策状态。
西方人之所以认为贸易自由是一种权力,根本原因在于,西方人离不开贸易,他们都是小国,不能生产所有的物质,必须通过交换,所有国家才能够生存下去,因此荷兰人提出的这个概念,很容易就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同,因为他们有这种需求。
反观中国,是一个大帝国,基本上能够生产满足自己所需的所有商品,因此客观上对贸易没有依赖性,所以即便英国人提出的贸易自由被侵犯,中国人也很难理解他们的理由,觉得完全是不讲理,中国人觉得做生意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我们不愿意跟英国做生意,怎么还侵犯了他们的权力了?
这就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
西最后以西方人的观念原则制定的国际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法规,叫做自由过境权,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出海口的国家,比如瑞士,他们的商品,以及要运到他们国家的商品,拥有在邻国的自由过境权,对方不能加以干涉,这显然就是贸易自由为基础制定的法律。
不过西方人虽然普遍接受贸易自由权力,可是整个西方文化也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是纯粹的商业文化国家。
荷兰人的商业文化,在西北欧一带传播的比较彻底,英国、瑞典、丹麦等保留了海盗时期的海洋贸易传统的国家,更好的接受了商业文化,他们本国的文化,也以商业文化为主,是比较纯粹的商业国家。
而在其他欧洲国家,商业文化虽然浓厚,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是基于商业文化运作的,可以说大多数国家的运作,并不是以商业法则为主,西班牙和葡萄牙甚至法国,他们的封建文化恐怕要强过商业文化,国家运作中,民族和国家主义可能才是最大的运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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