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 排队, 挨个排队, 不许说话……”一个穿着锁子甲, 手执雁翎刀的士兵边走边扯着嗓子敲打众人。
傅芷璇扯了一下刚盖住手腕的粗布衣裳, 学着旁边村妇的样子, 捂住手中的篮子, 低垂下头,一副很是害怕的样子。
她一身蓝色布衣,头上也只用同色系的粗布把头发包了起来, 然后用一根木簪固定住发髻,无论是打扮还是行为举止与旁边急欲进城的村妇没什么区别。
她的身边陆栖行与她打扮无二。他借的周海的衣服,一件泛白的靛蓝色短褐, 因为他比周海高了半个头, 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手腕和脚腕都露在了外面, 看起来很是怪异, 那士兵未免多看了两眼。
陆栖行察觉到了, 腰一屈, 头缩着, 木讷的脸上闪现出害怕惶恐的神色,倒是跟山中不善言辞的猎人村夫没什么两样。
见状, 傅芷璇松了口气,但又唯恐被那士兵看出端倪, 轻轻往陆栖行身边缩了缩。
陆栖行趁机拉住她的手, 两人靠在一块儿,傅芷璇身抖如糠,染了姜黄的手指紧紧攥着陆栖行的手臂,一副快被吓晕过去的模样。
“穷鬼!”那士兵嗤笑了一声,提着刀走了。
傅芷璇立即做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微微站直腰,脱离了陆栖行的怀抱,低头垂眸之间,两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昨晚他们商量了半夜,最后决定让闻方去阳顺报信,他本是斥候出身,脚程快,心思细腻,又擅于逃跑,这事安排他做再合适不过。
余下三人则按原计划前往安顺,不过与原计划有些出入,由先前的公子夫人带着家丁前去探亲变成了一对山里夫妇进城寻亲。而章卫不与他们一起,他另想办法溜进去,双方约定在城内汇合。
傅芷璇只听了个一知半解,隐约猜到,城里应该还有他们的人,只是不知现如今怎么样了。
胡思乱想之间,很快就轮到了他们前面那人。
他们前面的是一个包着花布头巾,脸上布满了皱纹的老太婆。
即便如此,盘查的人也没有丝毫的松懈。此人乃是一百户,姓万,士兵们都叫他万百户,他逮着老太太盘问不休:“哪里人氏,进城作甚?”
那老太婆佝偻着腰,脸上的笑夸张又谄媚:“军爷,老身的小女儿前日生了个大胖小子,老身来看她。老身老伴儿走得早,就这么一个女儿,不来看看她,老身不放心。”
说完,还拨开篮子,里面除了十几个鸡蛋,别无他物。
“女儿家住哪儿?女婿叫什么?”万百户拿起一个鸡蛋往上一抛,又在老太婆焦急的眼神下,接住,再往上一抛,鸡蛋直直砸在地上,露出小太阳般的蛋黄,他嗤笑一声,下了结论,“确实是鸡蛋,没有问题。”
老太婆的眼都直了,蹲下身,伸出老树皮一样的干枯手指,颤抖抓住那蛋液,但蛋液湿滑,哪抓得起来,老太婆急得哭红了眼:“这可是我攒了小半年的……”
众人见了无不觉得心酸,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得纷纷别开了眼。
万百户见了,轻蔑地撇了撇嘴,抬起脚,重重地踩在那碎成一半的蛋壳上,然后漫不经心地磨了两下脚,蛋液瞬间跟褐色的泥土混成一团。
老太婆一怔,抬起红红的眼眶看着他,瑟缩地叫了一声:“军爷!”
“快说,你女婿叫什么,住哪儿!”万百户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吼道。
老太婆被他吓得头一摇,连眨了几下眼,双手紧紧攥着篮子,含着脖子说:“东大街,连泊巷,张伟。”
“早说不就完了。”万百户不耐烦地一挥手,“走走走,下一个。”
“多谢军爷!”老太婆如蒙大赦,弓着背,把篮子抱在胸口,用最快的速度往城里走去。
傅芷璇与陆栖行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目露担忧之色。这些梁兵一看就是不是善茬,似乎还以取笑玩弄众人为乐,也不知会想出什么办法折腾他们。
“籍贯,进城做什么?”还是这两个问题。
陆栖行拉了傅芷璇一把,挡在她前面,刻意压低声音,拿出昨晚商量好的说辞:“冯县乌家庄人氏,进城寻亲。”
万百户围着两人转了一周,抬起下巴盯着陆栖行:“亲戚是哪个?住哪儿?”
“三塘巷,舅舅乌文忠。”
三塘巷是安顺最混乱的一片街区,住在哪里的都是城里最穷的人家,全城的乞丐、混混也大多聚集在那儿,又乱又脏又差的代名词。
万百户看了他布满补丁却又干干净净的衣服,挑眉:“看不出来嘛!”
边说,他的目光边往傅芷璇身上打转。虽然傅芷璇刻意用姜黄把皮肤染黄了,但在这一群面黄肌瘦,死气沉沉的妇人中还是有点出挑。更何况这万百户是个没事都要找点事的性子,他伸手掀开傅芷璇手里的篮子,看到里面的两个糠皮野菜饼子,嗤笑出声:“小娘子,知道三塘巷是什么地方吗?地痞流氓、乞丐女支子呆的地方,小心他把你给卖了。”
傅芷璇往陆栖行身后躲了躲,低垂着头,声音发颤:“不会的,我夫君不会的。”
声音粗嘎尖锐得像菜刀滑过磨刀石,万百户听了顿时没兴趣了,正要挥手撵人,忽然一道威严的男声在上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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