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北京国际机场,从北美飞向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通道,但这里依然是排起了长队。
那些衣冠楚楚的外国人也没有办法,他们只得排队等候,大家看上去都很有教养,除了某几个家伙在里面大惊小怪。
“这么多人!这得等到什么时候,我的豆腐脑和油条还在等着我去宠幸呢!”
路明非肚子里空荡荡的,他来到了这里,想到了王府井的特色小吃街。
民间的美食都藏在深深的巷子里,用蜡封住的酒坛开罐就能闻到浓郁的酒香,细长的面团经过高温的金色油锅一炸捞起来就是脆爽可口的油条,咬一口能在嘴里爆汁的天津小笼包,还有撒上小葱,泼上辣子,汤里泛着红色油光的豆腐脑。
路明非光是想想已经颅内高潮了,恨不得一头栽进巷子里大吃特吃,美国的面包牛奶三明治吃的路明非都快吐了,真是不如中国的特色小吃来的得劲。
“就是就是,师弟你做东,我们一起去吃!”
芬格尔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蹭吃蹭喝的机会,路明非终于大气了一回,反正一顿早餐在中国也花不了几个钱,让芬格尔这个德国佬见识一下中国的美食。
两人勾肩搭背,翻出手机用谷歌地图搜索附近的小吃街,时不时地发出猥琐的怪笑和擦口水的声音,狼狈为奸地密谋着什么。
楚子航戴了一副墨镜,安静地站在他们的背后,阳光洒在他干净的脸上,像是泼上了一层牛奶,又镀上了金色的光辉。
迎着晨曦,楚子航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抬头看到的是澄澈无比的天空,湛蓝的天空越看越深邃,偶尔还有一丝棉絮般的白云飘过。
天气太好了,阳光明媚充足,大家都很开心,仿佛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屠龙,而是进行一场盛大的旅游观光。
这么太平的盛世,除了混血种和秘党在大惊小怪,神经质地瞎忙活,所有人的生活依然遵循着日常的轨迹,完全没有任何的异样。
楚子航的想到了夏弥,也许这会她还在飞机上睡觉呢。
夏弥也是北京人,生活在北京这种文化气息浓厚的大城市里,是土生土长的首都人,户口比起楚子航他们可高级太多了。
他抬头看着深空,那天空像是一块湛蓝的幕布,而幕布合适拉开帷幕,还不得知晓,但在好戏开场之前,观众们都有自由活动的时间。
楚子航收敛了思绪,他将目光放在周围人的身上,他作为学院多次执行任务的资深专员,当然知道身旁围绕着的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大都是从某个渠道上了解到了龙王苏醒的消息,一窝蜂地赶过来想要瓜分龙族的遗产,这就像是美国西进运动的淘金热,大家发现金子,美国沸腾,世界震撼。
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首先感受到了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停止了营业,海员把船只抛弃在了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离开了营房,仆人离开了主人,涌向金矿发源地,农民典押田宅,拓荒者开垦荒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布道所。
混血种也是如此,大家本来都在世界各地各过各的日子,一个龙王苏醒的消息将混血种们平静的生活炸开了巨大的波澜,所有人都向着“金矿”赶来。
这是大潮,其中不乏跟风随波逐流之人,他们或许能在龙族的遗产中分得一杯羹,但他们所能得到的,远远不如开荒者得到的多,大多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
不过这依然能让不少人都混个温饱罢了。
只可惜,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一件事情,龙王苏醒可不代表着龙王会等着混血种们找上门来,就算是有人找到了龙王,然后呢?
如果那些人识相且是个幸运儿,那说不定还有机会离开,可如果真的对龙王动手,楚子航不认为这些穿的花里胡哨,头上戴着帽子圆边帽的旅游团能对抗龙王的威势。
之前楚子航有幸在工业园见过初代种级别的较量,那强大的压制力让楚子航这种超A级的混血种都寸步难行,更别提这些鱼龙混杂,不成气候的混血种。
“嘿,这位帅气的小哥,你也是过来屠龙的吗?”一旁有人和楚子航打招呼,楚子航看了那人一眼,点头表示礼貌,并没有过多地理睬他的搭话。
这人穿的长袖衫,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绿色马甲,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蹬着一双旅游鞋,带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还在长袖衫的背后写了几个“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大字。
把这样的字挂在身上,真的让人感觉非常羞耻,也许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把英文字母写在身上也会显得很神经病吧。
“你们是过来屠龙的?”路明非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转过头,他仔细地打量一下,挠挠头,“好像不记得在学院里看到你们。”
“我们是来北美的混血种,一般都是散人,有的时候会做猎人的生意,最近的消息传播的可厉害了,除了那些在中非或者热带雨林里信息不同的混血种,大家都赶着飞到这里见证龙王的死亡。”
“拜托,你以为龙王是一只蚂蚁,一脚就能被你踩死的那种,何德何能要赶来这里屠龙,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只要门票排队就好了?”芬格尔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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